首页 > 都市 > 传销艳谭 > 

第13章 红河金莲

第13章 红河金莲

  第二天早上醒来的时候,电话上有两个未接来电和一条未读段短信,心里一惊:我不会是睡过头了吧?赶紧打开来看,短信是昨天晚上蓉蓉发的,说她已经到了姑妈家那里,叫我保重有时间来找我。

  两个未接来电都是昨晚上的,一个是蓉蓉打的,一个是馨儿打的,我睡得太死了都没有听见。我很纳闷,现在都十点钟了,为什么还不见马彪来个电话?这也太不够意思了吧?就算我在睡觉也该有个电话过来啊!

  我在被窝里给马彪打了一个电话,马彪说他已经在路上了正想给我打个电话呢,叫我在火车站等着。

  我赶紧起床穿好衣服去洗漱,这让我稍微有些安慰——看来马彪还是记着这事的嘛!我甚至有一种难以掩饰掩饰的喜悦,一边洗漱一边低低地哼唱着,就像旅途的疲劳在已无影无踪了似的。

  今天是星期二,天气很晴朗,明亮的太阳光线已经斜斜地从旅馆走廊一头的玻璃窗户射进来,打在走廊的地板上,泛着温暖的光泽。

  呼吸着清晨新鲜干净的空气时我想:今天是个全新的开始,侯马——这里将是我改变命运的地方,我要在这里同我的「铁哥们」扎下根来,扬起理想的风帆。

  想起马彪在电话里说的那句「什么汉堡包什么洋妞随你挑」,我不由得心猿意马起来——每天穿着干净的笔挺的高级套装,出入于宽敞明亮的办公大楼,华灯初上的时刻在灯光闪烁的酒吧或者迪厅里摆动身体,一边色眯眯地用目光抚摸着妖冶而又年轻的女性的胸部和大腿,醉意阑珊的时候,在床上和丰乳肥臀的金发白种女郎在床上翻云覆雨,舔弄西方女人独有的干净饱满的花房,上面有稀稀疏疏地卷曲着金黄色的耻毛,阴唇鲜红的肉褶堪比水仙花的花瓣,散发出迷人的芳香——一切就像欧美AV里的那样毫厘不差,而这一切将在侯马变成活生生的现实。

  我扛着行旅包走出旅店的时候,老板娘一个劲地说着「欢迎光临」,还开玩笑地说要记得我答应的「媒妁之礼」,我说我一定记得。

  按照约定的地点,我在火车站门口的花台上等了十多分钟,马彪准时地从黄色计程车里打开车门钻出来——他还是那么瘦瘦高高的,也许更瘦了一点,一米八五的个子,我的个子只能跟他的耳朵齐平,不过上天还是比较公平的,在我身上多长了结实的肌肉,不像他那么骨瘦如柴,也比他那张长长的马脸俊美得多,那张马脸上的颧骨高高翘起凸露了出来,脸色蜡黄,眼镜玻璃片里黑眼眶深深地凹陷下去,下面长着一个可笑的鼻子——随着呼吸不住地抽动的鼻子,看来他的鼻炎并没有好转,鼻头都被手指掬得红通通地肿了起来。

  就像是一个常年嗜酒的老迈不堪的酒鬼的那种鼻子,又像冬天里脏兮兮的小孩不停流鼻涕的鼻头——而此刻也马彪的从兜里正拿出一大团揉皱了的纸巾来,揩擦鼻子里正在往外流的鼻涕。唉,我的好哥们,这些年来不知遭受了鼻炎多少折磨!买纸巾的钱日积月累恐怕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了吧!

  他是一个人来的,让我有些失望,我以为他和老李一起来,开着老李漂亮的奥迪小轿车来,车里还有两个娇艳性感的美女——他们的情人们。

  还有更让我失望的是,在他身上看不出半点白领的影子,穿着一件洗的微微泛白了的军绿色的风衣,瘦骨嶙峋地微驼着脊背,要是风在大一点,有可能会把他吹得扑地倒下,没有想像中的趾高气扬气宇轩昂的样子。

  我虽然觉得有些意外,但是转念一想:也许今天他休息的日子,也许是为了让老朋友感觉亲切些,他才如此随便的吧,他一直以来就是个很随便邋遢的人,着和他极具才华的严谨头脑形成强烈鲜明的对比,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我一见到他就径直朝他走过去,让我的行李独自呆在花台上,我太激动了——四年,整整四年没见了,没想到我们在异乡的土地上重逢了。

  马彪也很热情,握着我的手一个劲地上下打量,嘘寒问暖,在那一刻我体会到了「他乡遇故知」确实是人生一大乐事。

  我们一个劲地热乎,司机在后面等得不耐烦了,「哒哒……」地按着喇叭,马彪脸色一窘,一拍大脑,赶紧回过身去付车费,司机骂骂咧咧地把车开出火车站走了,马彪一边往钱包里放零钱一边嘟咙着什么,我瞥见了钱包里一叠鲜红的票子——钱包的口子正斜斜地对着我,哦,这是炫富来着,只要我好好工作,我也会有这么多钱的,也许比这还要多。我仿佛看见了金黄油亮夹着新鲜嫩绿我的汉堡,看见了我的丰满迷人的洋妞。

  我走回来拿我的行李,准备把那个沉重的累赘刚起来的时候,马彪一个箭步冲过来,一把抓住了我手里的行李,嘴里说声「我来」,便把行李甩在肩上抗起来。

  这一幕是如此的熟悉,让我想起那年我们在一起的日子,他总是很照顾我们,重的东西总是争先恐后的自己承担起来。他现在是体面公司的员工了,一点也不要什么所谓的面子,一时之间我竟被感动了,我又看到了那个有着干净笑容的年少轻狂的老马了。

  我走在他的侧边出了火车站,他太瘦了,行李压的他那长长的脊背更弯了,走路深一脚浅一脚的。

  看着他这么吃力,我有些不好意思地对他说:「还是我来吧!」

  「没事,这么大老远的,你很累了,我能行!」马彪挺了挺腰身,想证明他真的能行。「我们先找个地方吃饭,你喜欢吃什么?」他歪着头问我,行李把他的脖子压得歪了。

  「随便吧,你知道我喜欢吃什么?必须有辣椒的就可以了。」我说,特别强调了一下辣椒。

  「好吧,街口就有一家武汉的饭店,我们去哪里吃吧!」他说,带领着我穿过斑马线到对面去,我不知道武汉是不是也吃辣的,我以为他会说「四川饭店」或者「重庆火锅」。

  到了饭店门口,我看到了这家武汉的饭店,很普通的街边小店,但是饭店的老板很是热情,好像跟马彪很熟,看来马彪应该是这里的常客,这不禁让我有些失落。

  「两位客官里边请!」饭店老这样说。马彪并没有搭理他,径直往二楼上走,这让觉得很是奇怪:为什么要到二楼去,一楼不是有很多空着的位置吗?

  一个女孩子站在楼口迎接我们,吃力地接下马彪肩头上的行李,一边笑盈盈地向我打招呼,笑的时候露出整齐洁白的牙齿和粉红色的牙龈。

  到了房间里,我才明白了,这里很是清净,类似于「雅间」吧。外面的车流声和下面客人的喧闹声被一抹淡绿色半透明的塑胶门帘挡在了外面。

  马彪一边帮助那女孩把行李放到里面的房间去,一边向她抱怨:「这家伙,像是搬家似的!」

  女孩热情地招呼我在房间中央的圆桌边坐下来,马彪则急匆匆地下楼去点菜了——房间里就剩下我和那女孩了。马彪也真是粗心,都不介绍一下,一时间很是沉闷。

  「我叫彭宇,你叫什么?」我小心翼翼地搭讪。

  「我知道,我听彪哥说了的,我叫金莲。」她还是一成不变的笑吟吟的脸,看着我长大嘴巴不说话显得惊讶,她咯咯地笑起来说:「不是潘金莲!我姓金,名莲,叫我小莲就行。」

  我也笑起来,她像有读心术似的,知道我在想什么?相比叫她「小莲」,我跟喜欢叫她「金莲」,我看过《金瓶梅》,潘金莲也不是什么坏人,只是一个被恶魔勾引了女人而已,我并不讨厌潘金莲的放荡,对她的宽容和怜悯更多一些。

  「你是哪里的?」我听着她的口音有点像老家的。

  「我是云南的,『红河』知道吗?」她伸出手来把披肩的长发拢到脑后扎起来,甩了几下,小巧的胸部鼓鼓地摇晃着。

  「哦,怪不得,红河我知道,有一种烟就叫『红河』,我是贵……」我连忙把盯着她胸脯的目光转移开了说。

  「——贵州的,和彪哥是一个地方的,他也跟我说了。」金莲接过我的话头不紧不慢地说。这女孩对我了若指掌,她和马彪究竟什么关系?难道就是彪哥的女友?电话里可从来没有提起过。

  我一时语塞,一边思量着对面这个女孩和马彪的关系,一边打量起她来。她看起来很年轻,不过也就二十出头的样子,中等个头。

  刚才上楼来的时候我目测了一下,大概一米六要多一点,因为脚上穿的高跟鞋,所以看起来身材很苗条,小麦色的皮肤依稀残留着云南高原带来的太阳的芳香,完全和重庆女人白皙的皮肤不同,别有一番味道,让人联想到秋收后谷仓里的小麦淡赭色的颜色。一张挺招人喜爱的鹅蛋脸,下巴略尖,浑身上下焕发出青春的活力。她那双乌黑迷人的大眼睛非常引人注目,一点也不像带着美瞳的的眼珠黑漆漆的闪着水光。

  她就在我对面坐着,一时间也找不到什么打破沉默的话来说,脸上挂着似笑非笑的神情,厚厚的嘴唇紧闭着——命书上说有着厚厚嘴唇的女人都是感情热烈性欲旺盛的,她用少有的热烈而刚强眼光平视着我。或许她不是在看我,而是越过我看身后的什么地方。

  她的装束极为普通平常,完全不像一个白领女性的样子,应该不是马彪的同事吧,看起来倒想是在服装店上过班,能把普通的衣服穿得这么合体,也是很难得的了。

  黑色的紧身细薄的羊毛衫,外面套一件红色的小马甲,淡蓝色水磨的铅笔牛仔裤,显得她的腿修长而富有曲线,一双米白色的高跟凉鞋将略显得白的玲珑的脚掌紧紧地笼在里面,在桌子下面伸长着左右摇晃,像跟我打着招呼的手势一样。羊毛衫紧紧地裹在身上,身材越发显得苗条,玲珑的乳房越发显得坚挺,牛仔裤裹着的丰腴诱人的臀部,此刻正端坐在椅子上面。

  长发披在肩上,泛着蜜黄色的颜色的光泽(好像是特意染成这个样子的,看得出来她以前是黑发),衬托着漂亮动人的淡淡的小麦色的脸庞越发健康了。

  马彪长那样能勾搭上这样的女孩子,真的是艳福不浅啊!不过通过刚才的观察他们放行李,可以看得出来这女孩跟马彪好像并不怎么亲密,更像是普通同事关系,可是为什么是她而不是老李跟老李一起来接我呢?这之间到底有怎样一层微妙的联系?这个粗心的马彪!也不给我事先透露一下,害我苦苦思量。

<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