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女人在营中关押了十来天,每天用她的肉穴替一、二十个兵丁磨杠子。
那一天,巡抚大人把花把总叫到府中,说刑部批文已下,将女匪枭首示众,叫花把总掌刀,花把总十分高兴,当即领了令,回去叫手下把那女人准备起来。
这一晚,兵丁们给那女人洗了澡,把头发随便挽成一个大髻盘在头顶。那女人似乎明白将要发生的事情,也似乎很希望那事情赶快发生,所以特别合作。
那女人被押到营中的第二天,为了关押那她,在粮草库里专门打了一个大木笼子,里面铺上棉花套子,那女人每晚就睡在里面。
四更天,兵丁们就把她叫起来,先用挠钩从外面搭住手脚,这是每次把她放出来的时候必须的,因为她毕竟会武,如果把总在不在跟前,小兵们是打不过她的。
笼门一打开,两个兵丁过去接住她的两手扭住,然后拖出笼子,立刻又扑上几个人,用绳子把她五花大绑捆了个结实,再拌上两只脚,背后插上斩标,这才架起来抬到街上。
街上停了一辆毛驴车,车上立了一根碗口粗的矮木桩。
女人被架了上去,背靠那木桩跪好,先在乳房上下各勒了两道绳子揽在木桩上,再将两脚从木桩两侧绕过去,交叉着捆在一起,使她只能分开两腿跪着,让人家看着两腿间的春宫游街。
整个行刑的事儿全都由花把总的手下负责,这帮臭小子对这件差事可是十分有兴趣,除了捆人架人的四个,鸣锣开道的四个,还有负责组成押送队伍的二十个人,其他人一大早就都跑到街上去,大呼小叫的把全城人都给吵起来看热闹,并早早的跑到法场去维持秩序。
花把总负责掌刀,所以不跟着去凑热闹,自己在营中喝着茶等着日上三竿,快出门的时候,抚台大人又派那老班头过来给花把总作些指点,两人便一道骑着马到法场来。
那女人在城中游遍了大街小巷,最后押到西门外的空场上。那里是行刑的专用场所,有一个五尺高的石头台子,上面的石头上还凿有许多五寸粗,一尺深的圆洞,用来放置捆人的木桩子。
花把总到法场的时候,那女人已经被拉到台上,跪着捆在一根木桩上展览了小半个时辰了。台下人群黑压压一片,又是起哄又是喝彩,还夹杂着对那女人的各种难以入耳的议论。
那女人红着个脸,低着脑袋一声不吭。
花把总上了台,见到这个剿匪的大功臣是个只有十几岁的小伙子,台下一片赞叹,使他感到特别得意。
快到午时初刻时,才见本城县令带着知事人等乘轿而来。
这女匪并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人物,用不着巡抚大人亲自监斩。
县令一下轿,便命人点了头一通追魂炮,然后到台上验明正身,还向花把总拱了拱手,使这位总爷有些受宠若惊。
其实这就是人家县令会当官,虽然花把总现在官阶比他低,但花把总是巡抚衙门的红人,而且马上就要升管带,与他这个七品县令平起平坐,况且清朝重武轻文,武七品可就比他这个文七品吃香多了。
因此,不光不敢在他面前摆县太爷的架子,还得设法讨好他。
县令下了台,去到对面另一个台子上的席棚中坐定,那是专为监斩官设的公案。有差人把女犯的亡命招牌递上去,县令用红笔把那上面的斩字一圈,犯人的名字上一划,然后重新给她插回背后,这就算从世上除了名。
二声追魂炮响过,老班头低声吩咐兵丁,把那女人从木桩上解下来,架到台前跪下,按倒上身,撅起屁股,寻一个鸡蛋大小的卵石,给她塞在屁眼儿里,说是怕吓出屎来,花把总看得脸红耳热,却是又长了一回学问。
那女人此时倒也十分英雄,没喊没叫没挣扎,老老实实地跪着,反倒把个丰满的酥胸挺得高高的,本来因为羞耻而低着的头也抬起来了,台下便多了些喝彩声,少了些色情议论。
终于到了午时三刻,最后一声追魂炮响起后,架人的兵丁把那女人的斩标拔了,让她跪直了,微低下头,伸长了雪白的脖子。
花把总把鬼头大刀上的红布套取下来,走到那女人身后,觑准了那长长的脖子,见那女人的身子微有些抖,心里不免又骂了一句:“浓包”。
用余光瞅着,见县令把一支火签丢了下来,一群站堂衙役喝一声:“斩!”声音刚起,花把总的刀已经从那女人的脖子上掠过,一颗美丽的人头应手而落,直落到台下去了,血沫子扑哧扑哧地喷起老高。
没了头的身子摇两摇,晃两晃,向前扑倒在地,两腿交替蹬了几下,然后半撅着那雪白的大屁股停止了垂死的挣扎。
花把总将刀在那女人的屁股上蹭了蹭血,重新用红布包起来交给手下,转身下台。扯下了代表刽子手的红布巾,从一旁的手下手中接过自己的军服穿了,然后同老班头并肩回营。
这边的兵丁们把女人的首级挂上城墙,没头的光身子拖到台下,四仰八叉一放,任人参观不提。